一、概述
2015年,全市平均降水量2005.3毫米,比多年平均1463.2毫米偏大37.0%,主要集中在6月~7月中旬梅汛期和7月中旬~9月台风“灿鸿”、 “苏迪罗”和 “杜鹃”影响我市期间。我市6月7日入梅,7月12日出梅,梅期35天,比多年平均(22天)偏多13天。全市平均梅雨量551.4毫米,比常年235毫米偏多134.6%。
全市总水资源量106.770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63.7800亿立方米)偏多67.40%。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04.1843亿立方米,占总水资源量97.58%,地下水资源量为2.5859亿立方米,占总水资源量2.42%。产水系数0.64,产水模数129.3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量2149立方米,比多年平均人均水资源量(1465立方米)偏多46.7%。
全市大中型水库共有17座,年末蓄水总量6.0714亿立方米,较上年末(3.6753亿立方米)偏多65.2%。
全市总供水量18.5619亿立方米,比上年(20.1716亿立方米)偏少8.0%,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8.4438亿立方米,占99.4%,地下水源供水量0.1181亿立方米,占0.6%。环境配水量1.06亿立方米。2015年,汤浦水库向慈溪供水0.4547亿立方米。
全市总用水量18.5619亿立方米,比上年(20.1716亿立方米)偏少8.0%,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7.0495亿立方米,占38.0%;林牧渔畜用水量1.8030亿立方米,占9.7%;工业用水量5.3809亿立方米,占29.0%;城镇公共、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量4.3285亿立方米,占23.3%。环境配水量1.06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利用率18.4%,其中越城区水资源利用率达63.3%,为全市最高;新昌县水资源利用率7.9%,为全市最低。
2015年全市总耗水量10.8207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58.3%。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5.0520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46.7%;林牧渔畜耗水量1.5347亿立方米,占14.2%;一般工业耗水量1.7160亿立方米,占15.9%;火电耗水量0.2828亿立方米,占2.6%;城镇公共耗水量0.6037亿立方米,占5.6%;居民生活耗水量1.2895亿立方米,占11.9%;生态环境耗水量0.3420亿立方米,占3.1%。
全市年退水总量为446.31百万吨,火电厂贯流式冷却水年排放量7.00百万吨(不计入年退水总量)。
全市参与监测评价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共70个,其中年度综合评价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的监测断面42个,达标率为60%(水质数据由环保局提供)。
二、降水量
(一)分区降水量
2015年全市平均年降水量2005.3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65.580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463.2毫米(120.8126亿立方米)偏多37.1%,比上年1566.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29.3772亿立方米)偏多28.0%。
按行政分区计,越城区比多年平均偏多56.4%,柯桥区比多年平均偏多23.7%,上虞区比多年平均偏多34.8%,诸暨市比多年平均偏多37.6%,嵊州市比多年平均偏多38.7%,新昌县比多年平均偏多43.2%。与上年相比,越城区偏多22.5%,柯桥区偏多23.1%,上虞区偏多25.8%,诸暨市偏多26.1%,嵊州市偏多27.7%,新昌县偏多41.3%。
按流域分区计,2015年浦阳江流域年降水量2025.3毫米(44.540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465.9毫米(32.2382亿立方米)偏多38.2%,比上年1601.4毫米(35.2177亿立方米)偏多26.5%;曹娥江百官以上2072.3毫米(81.331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488.5毫米(57.0335亿立方米)偏多39.2%,比上年1596.1毫米(62.6339亿立方米)偏多29.8%;萧绍平原1874.0毫米(23.1627亿立米),比多年平均1426.8毫米(19.1356亿立方米)偏多31.3%,比上年1471.0毫米(18.1812亿立米)偏多27.4%;姚江1800.2毫米(13.5807亿立米),比多年平均1369.4毫米(10.1555亿立方米)偏多31.5%,比上年1452.4毫米(10.9569亿立米)偏多23.9%。
(二)降水量的时空分布
2015年梅汛期从6月7日入梅,7月12日出梅,梅期35天,比多年平均(22天)偏多13天。全市平均梅雨量551.4毫米,比常年235毫米偏多134.6%。9号台风“灿鸿”、13号台风“苏迪罗”和21号台风“杜鹃”对我市降水影响较大。
2015年降水量地域分布差别较小,年降水量变化范围1700~3000毫米,峰值区为低谷区的1.8倍。东部四明山区和东南部天台山区降水量达2000~3000毫米,会稽山区1800~2000毫米,绍虞平原1800~2000毫米,新嵊盆地1800~2200毫米,诸暨盆地1700~2400毫米。
三、水资源量
(一)地表水资源量
2015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04.1843亿立方米(径流深1261.8毫米),占总水资源量的97.6%。比多年平均(61.8000亿立方米)偏多68.6%,比上年(70.3497亿立方米)偏多48.1%。
全市地表水资源量的空间分布和降水量基本一致。东部四明山区和东南部天台山区径流深为1200~2000毫米,会稽山区1000~1300毫米,绍虞平原1000~1300毫米,新嵊盆地1100~2000毫米,诸暨盆地1000~1600毫米。
按行政分区计,各县(市、区)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偏差+48.4%~+87.9%,其中柯桥区偏多48.4%、越城区偏多87.9%。
按流域分区计,各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如下:萧绍平原13.957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32.3%,比上年偏多56.9%;曹娥江百官以上51.935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80.2%,比上年偏多45.9%;浦阳江28.44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72.5%,比上年偏多48.3%;姚江7.898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62.2%,比上年偏多49.1%。
浙东引水工程引水量为25065万立方米。
绍兴市水资源量的时空分布与降水量分布趋势基本一致。
(二)地下水资源量
2015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18.310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3.5300亿立方米)偏多35.3%,比上年(14.3254亿立方米)偏多27.8%,其中平原区(计算面积2009.4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5.6217亿立方米,山丘区(计算面积6269.6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12.9695亿立方米。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15.7241亿立方米。
(三)总水资源量
2015年全市总水资源量为106.770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63.7800亿立方米)偏多67.4%,比上年(72.4004亿立方米)偏多47.5%。产水系数0.64,产水模数129.3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按行政分区计,越城区比多年平均偏多83.9%、新昌县偏多70.4%、嵊州市偏多75.0%、诸暨市偏多72.6%、上虞区偏多61.2%、柯桥区偏多45.8%。
按流域分区计,萧绍平原总水资源量为15.587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1.8400亿立方米)偏少31.7%,产水系数0.67,产水模数126.1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曹娥江百官以上总水资源量为51.935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28.8200亿立方米)偏多80.2%,产水系数0.64,产水模数132.3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浦阳江总水资源量28.44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16.4800亿立方米)偏多72.6%,产水系数0.64,产水模数129.3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姚江总水资源量8.854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5.5800亿立方米)偏多58.7%,产水系数0.65,产水模数117.3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四、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15年全市大中型水库共有17座,年末蓄水总量6.0714亿立方米,较上年末(3.6753亿立方米)增加65.2%,其中大型水库5座,年末蓄水量为4.8309亿立方米,比上年末(2.8433亿立方米)增加69.9%;中型水库12座,年末蓄水量1.2405亿立方米,比上年末(0.8320亿立方米)增加49.1%。
五、供水与用水量
(一)供水量
2015年全市总供水量18.561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8.4438亿立方米,占99.4%,地下水源供水量0.1181亿立方米,占0.6%。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8.1663亿立方米,占44.3%;引水工程供水量5.6362亿立方米,占30.6%;提水工程供水量4.5809亿立方米,占24.8%;跨流域调水0.0607亿立方米,占0.3%。
按行政分区计,越城区供水量2.3942亿立方米,占全市总供水量的12.9%,柯桥区供水量4.5128亿立方米,占24.3%,上虞区供水量3.2690亿立方米,占17.6%,诸暨市供水量4.5547亿立方米,占24.5%,嵊州市供水量2.4824亿立方米,占13.4%,新昌县供水量1.3488亿立方米,占7.3%。
按流域分区计,萧绍平原供水量7.095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7.0752亿立方米,占99.8%,地下水源供水量0.0200亿立方米,占0.2%;曹娥江百官以上供水量4.860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7796亿立方米,占98.3%,地下水源供水量0.0812亿立方米,占1.7%;浦阳江供水量4.532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5196亿立方米,占99.7%,地下水源供水量0.0129亿立方米,占0.3%;姚江和富春江下游段供水量分别为2.0250和0.0484亿立方米。
(二)用水量
2015年全市总用水量18.5619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7.049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8.0%;林牧渔畜用水量1.8030亿立方米,占9.7%;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量3.6656亿立方米,占19.8%;规模以下工业用水量1.2059亿立方米,占6.5%;火电用水量0.5094亿立方米,占2.7%;城镇公共用水量1.4323亿立方米,占7.7%;居民生活用水量2.5196亿立方米,占13.6%;生态环境用水量0.3766亿立方米,占2.0%。环境配水1.0600亿立方米。
全市总用水量比上年(20.1716亿立方米)减少8.0%,其中农业用水量比上年(7.2415亿立方米)减少2.7%,工业用水量比上年(5.7202亿立方米)减少5.9%,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比上年(2.5389亿立方米)减少0.8%。
按行政分区计,越城区用水量2.3942亿立方米,占全市总用水量的12.9%,柯桥区用水量4.5128亿立方米,占24.3%,上虞区用水量3.2690亿立方米,占17.6%,诸暨市用水量4.5547亿立方米,占24.5%,嵊州市用水量2.4824亿立方米,占13.4%,新昌县用水量1.3488亿立方米,占7.3%。
按流域分区计,萧绍平原用水量7.0952亿立方米,占38.2%;曹娥江百官以上4.8608亿立方米,占26.2%;浦阳江4.5325亿立方米,占24.4%;姚江2.0250亿立方米,占10.9%;富春江下游段0.0484亿立方米,占0.3%。
(三)耗水量
2015年全市总耗水量10.8207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58.3%。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5.0520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46.7%;林牧渔畜耗水量1.5347亿立方米,占14.2%;一般工业耗水量1.7160亿立方米,占15.9%;火电耗水量0.2828亿立方米,占2.6%;城镇公共耗水量0.6037亿立方米,占5.6%;居民生活耗水量1.2895亿立方米,占11.9%;生态环境耗水量0.3420亿立方米,占3.1%。
按行政分区计,越城区耗水量1.2277亿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11.4%;柯桥区耗水量2.3281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21.5%;上虞区耗水量2.2557亿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20.8%;诸暨市耗水量2.5381亿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23.5%;嵊州市耗水量1.5363亿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14.2%;新昌县耗水量0.9349亿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8.6%。
按流域分区计,萧绍平原耗水量3.6838亿立方米,占全市总耗水量的34.0%;曹娥江百官以上3.1570亿立方米,占29.2%;浦阳江2.5208亿立方米,占23.3%;姚江1.4270亿立方米,占13.2%;富春江下游段0.0321亿立方米,占0.3%。
(四)水资源利用概况
2015年全市总水资源量106.7702亿立方米,人均拥有水资源量2149立方米,比上年(1461立方米)增加47.1%。居民生活总用水量2.5196亿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50.7立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55.7立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42.1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10立方米,其中水田亩均灌溉用水量358立方米,比上年亩均372立方米减少3.8%。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27.5立方米,比上年29.7立方米减少7.4%。
各县(市、区)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用水量差别较大。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越城区(54.8立方米)最多,新昌县(41.94立方米)最少;全市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柯桥区(422立方米)最多,上虞区(255立方米)最少;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柯桥区(38.3立方米)最多,新昌县(13.4立方米)最少。全市水资源平均利用率为18.4%,其中越城区利用率63.3%,为全市最高;新昌县水资源利用率7.9%,为全市最低。
各流域分区的水资源利用程度同样存在较大差异。萧绍平原水资源利用率为52.3%,曹娥江百官以上为9.4%,浦阳江为15.9%,姚江为22.9%。
绍兴市历年水资源利用量表单位:亿立方米
年 份
|
降水总量
|
水资源量
|
供水量
|
用水量
|
耗水量
|
1997
|
141.0000
|
82.8000
|
19.7100
|
19.7100
|
11.1500
|
1998
|
123.1900
|
67.1700
|
18.5700
|
18.5700
|
9.7420
|
1999
|
133.2737
|
76.8941
|
18.5724
|
18.5724
|
9.7901
|
2000
|
123.5492
|
65.8647
|
19.1850
|
19.1850
|
10.1035
|
2001
|
112.2069
|
56.7446
|
18.9427
|
18.9427
|
9.4644
|
2002
|
149.5024
|
93.7918
|
18.6083
|
18.6083
|
9.9759
|
2003
|
82.9984
|
30.8244
|
20.2543
|
20.2543
|
11.3074
|
2004
|
105.0700
|
44.2600
|
19.1200
|
19.1200
|
10.9900
|
2005
|
114.9360
|
59.4234
|
19.5949
|
19.5949
|
11.0561
|
2006
|
93.2063
|
41.5835
|
20.0995
|
20.0995
|
10.7186
|
2007
|
120.4149
|
58.6560
|
21.1801
|
21.0393
|
11.1490
|
2008
|
114.2483
|
56.7609
|
21.6681
|
21.3448
|
10.9391
|
2009
|
123.2333
|
65.6885
|
22.2298
|
22.2298
|
12.0601
|
2010
|
136.0617
|
75.9228
|
22.5273
|
22.5273
|
12.4269
|
2011
|
116.1019
|
58.4418
|
19.0444
|
19.0444
|
11.0009
|
2012
|
159.1032
|
102.2277
|
18.9768
|
18.9768
|
11.4865
|
2013
|
126.1239
|
67.0370
|
18.7232
|
18.7232
|
11.1537
|
2014
|
129.3772
|
72.4004
|
20.1716
|
20.1716
|
10.8614
|
2015
|
165.5801
|
106.7702
|
19.6216
|
19.6219
|
10.6681
|
六、退水量
2015年全市日退水量为122.27万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日退水量分别为26.43万吨、75.14万吨和20.70万吨。年退水总量446.31百万吨,火电厂贯流式冷却水年排放量7.00百万吨。
七、水质状况
〖总体情况〗2015年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中,58.6%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41.4%的水质为Ⅳ、Ⅴ类或劣Ⅴ类。其中Ⅰ类断面有2个,占总断面数的2.9%;Ⅱ类19个,占27.1%;Ⅲ类20个,占28.6%;Ⅳ类26个,占37.1%;Ⅴ类2个,占2.9%;劣Ⅴ类1个,占1.4%,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有42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60.0%,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有28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40.0%,总体情况优于去年。
2015年全市地表水超标的主要4项污染物分别为石油类、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水域污染分布特征表现为城市周边河流和流经城市水体水质污染仍较为严重;曹娥江水系总体水质有所变好;鉴湖水域水质明显变好;绍虞平原河网总体水质明显变好;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水质继续保持优秀。
〖曹娥江水系〗曹娥江水系21个市控监测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无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均满足功能要求,水质为优。与去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19.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增加19.0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有所变好。
〖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浦阳江及壶源江水系10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无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均满足功能要求,水质为优。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9.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增加9.1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
〖鉴湖水域鉴湖水域16个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总监测断面的25.0%;Ⅳ类水质断面11个,占总监测断面的68.7%;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总监测断面的6.3%;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有3个,占总监测断面的18.7%,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化学需氧量,与去年相比,鉴湖水系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2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6.3个百分点,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增加18.7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明显变好。鉴湖富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与去年持平。
〖绍虞平原河网〗绍虞平原河网22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总监测断面的22.8%;Ⅳ类水质断面15个,占总监测断面的68.2%;Ⅴ类水质断面1个, 占4.5%;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4.5%。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有7个,占总监测断面的31.8%,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22.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13.7个百分点,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增加13.6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明显变好。
其中,绍兴市区内河6个市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总监测断面的50.0%;Ⅳ类水质断面1个, 占16.7%;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6.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6.6%。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4个,占总监测断面的66.7%。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
浙东运河4个市控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25.0%;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75.0%。满足功能要求断面1个,占总监测断面的25.0%。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化学需氧量。
〖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2015年全市31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2个,占71.0%;Ⅳ类7个,占22.5%;Ⅴ类2个,占6.5%。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有21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67.7%,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有10个,占32.3%。
9个省对市考核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个,占88.9%;Ⅳ类1个,占11.1%。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有8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88.9%,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有1个,占11.1%。
2015年省对绍兴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绍兴市对9个区、县(市)、开发区考核结果为:上虞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诸暨市为优秀,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为良好,越城区、滨海新城为合格。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2015年各区、县(市)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汤浦水库、陈蔡水库、南山水库、长诏水库)水质优良,水质状况为Ⅰ-Ⅱ类水质,全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其中对汤浦水库开展了109项水质指标监测,基本项目及特定项目指标全部达标。
〖水环境质量85断面考核〗2015年全市85个考核断面中,水质类别为Ⅰ~Ⅲ类的断面有52个,Ⅳ类断面29个,Ⅴ类断面3个,劣Ⅴ类断面1个。有53个断面考核结果为“达标”,占总数的62.4%;32个断面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占总数的37.6%。
2015年综合认定考核结果为:越城区市本级、滨海新城、高新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为优秀;柯桥区为良好; 袍江开发区为合格(考核断面达标个数与去年同比增加2个)。(以上水质状况数据由绍兴市环保局提供)
八、重要水事
水利概况
2015年是“十二五”水利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之年。绍兴水利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决策部署,围绕“誓夺大禹鼎”总目标,着力提升防汛防台能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利行业管理,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水利建设投入再创新高,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完成55.6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5.9%,其中“五水共治”水利建设完成50.8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33.7%。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完成初设评审。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外官塘、九流渡、北环河、梅山江、王家溇、后横江段完工,三江大河、新开河、河横江段有序推进。全市重要堤防加固35.76公里,小型水库完成除险加固17座。诸暨市高湖滞洪区改造工程启动征迁。新昌钦寸水库大坝完成填筑,输水隧洞全线贯通,诸暨永宁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完工。列入中央172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上浦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前完工。
年内,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完成河道治理304.7公里。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三期政策处理及前期审批,核心区块完成55%的工程量。实施平原河网清淤行动,建立常态化清淤工作机制。全市清淤532.8万立方米,柯桥区建成3个淤泥固化中心,淤泥年处理能力达到180万立方米。曹娥江引水工程全年引2.03亿立方米清水入绍兴城区,有效改善平原河网水质。深化曹娥江“河长制”管理,曹娥江8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满足功能要求。编制完成《绍兴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绍兴市防洪排涝建设总体方案(2015—2020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强化考核问责。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市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97起。推进文化水利建设,《绍兴市水利志》完成部分章节试写稿60万字,编著出版《中国鉴湖》第二辑。
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
【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通过省发改委批复】12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该工程计划总投资25亿元,主要承担绍兴市袍江片及周边区域的蓄滞洪水,增强外排涝水的能力,兼顾改善区域水环境。整治河道总长29.50公里,新建护岸总长37.14公里,新建闸站2座,新增拍水泵站流量100m3/s,新建调蓄面积1.1平方公里,改建桥梁8座,工程建成后将形成袍江新区南北向和东西向的骨干排水通道。
【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通过初设审批】12月17日,省发改委发出《关于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同意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12.88亿元,总工期30个月。工程以防洪为主,兼顾改善区域水环境、营造水景观等综合利用。滞洪区新开挖面积2.2km2,改造后,滞洪区总面积达7.44km2,总滞洪库容为6276万m3。
【诸暨市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工程一区占地面积611.07公顷,滞洪量可达270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隔堤12.20公里,沿线分洪节制闸(7座),高湖大桥节制闸及堰坝。新建骆家山闸站、二区排水泵站两座、湖区活水管道、水下森林及LID工程,信息化建设等。滞洪区改造工程已经启动征迁,项目区域规划、用地报批、景观设计等工作稳步推进。
【鉴湖三期核心区块(陆游故里)动工建设】工程位于鉴湖和青甸湖之间,胜利西路北侧,旨在打造一个体现南宋乡村及士大夫隐居生活的古典诗意场所,集文化、休闲、商业和旅游集散为一体的旅游度假休闲地。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333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515平方米,绿地21866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38亿元,预计2016年11月完工。
【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顺利推进】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列入省重点工程。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皂李湖、白马湖、小越湖、孔家岙泊、东泊和西泊等“六湖”整治,整治河道18.3km,建设护岸工程37.2 km,新建堤防1.3km,新建隧洞2条,新建节制闸6座,工程投资12.03亿元。
【嵊州市曹娥江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工程属“独流入海”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7443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加固堤防和配套排涝闸站建设等,其中新建、加固堤防总长16.55公里。至2015年底,已完成堤线总工程量的90%,完成白沙排涝站主体工程,屠家埠排涝站和中南田排涝站工程正全面展开,累计完成总投资约2.2亿元。
【柯桥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区建设深入开展】作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试点,柯桥区计划在三年内分12个项目区推进河道治理243.544公里。至2015年底,第一批兰亭、湖塘、夏履3个项目区全部完工;第二批9个项目区全部开工,共完成河道治理14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2.04亿元。
【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进展顺利】该工程共治理河道总长15.47公里,护岸20.3公里,改扩建桥梁8座,工程总投资8.0亿元。其中,外官塘、九流渡、北环河、梅山江、王家溇、后横江段已完工,三江大河、新开河、河横江段基本完工,完成河道整治11.6公里。
【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顺利推进】该工程是一项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等功能的综合性水利工程,也是省重点水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宽、疏浚,砌筑河坎,河埠、泵站拆除重建及河道沿线建设排水井、道路、石栏杆、绿化等,工程全长51.3公里,总投资8.09亿元。其中,壶瓶山至马鞍横湖陆段、西小江至白马山段已完工,拓浚河道20.25公里,后期将继续实施马鞍集镇段工程施工。
【上虞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取得进展】该工程是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计划总投资9.5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河长11.25公里,新建、改建桥梁37座,新建水闸2座,防洪排涝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Ⅰ标段已完工,Ⅱ标段拓浚河道2.43公里,并基本完成景观绿化施工。
【平原河网清淤攻坚行动效果明显】 年内,全市组织开展平原河网清淤攻坚行动,按照“统一规划、上下联动、轮回疏浚、确保长效”的原则,建立完善常态化清淤工作机制。制定平原河网清淤疏浚三年实施方案,同步推进淤泥固化处理设施建设。年度400万方清淤任务完成532.8万方,完成率133.2%。柯桥区建成投运年处理能力180万方的三个淤泥固化中心,淤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市区年处理能力50万方的淤泥固化项目,纳入市建设再生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新昌钦寸水库输水涵洞实现全线贯通】年内,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3.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3.11亿元。目前水库大坝已完成填筑,钦寸水库至宁波亭下水库全长28175米的输水隧洞全线贯通。库区移民房屋98.8%已搬迁腾空并拆除,遗留户已全部落实安置去向。
【上虞区上浦闸灌区工程完工】上虞区上浦闸灌区位于上虞区曹娥江东岸,为国家大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40.2万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始实施,至2015年12月工程全面完工,共完成河渠疏浚61.168公里,清淤土方152.693万立方米,河渠护砌23.37公里,闸堰重建3座、维护改造9座,改建农桥19座以及灌区信息化建设等,工程总投资14898万元。
【诸暨永宁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完工】永宁水库位于浦阳江支流枫桥江上游,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该工程静态总投资72000万元,集雨面积73.6平方千米,设计总库容2308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332万立方米。建成后枫桥江下游防洪标准将提高到20年一遇。计划2016年4月完成蓄水验收,7月基本完工。
【新昌县门溪、长诏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完工】门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2750万元,长诏水库加固改造工程总投资613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拦河坝加固改造、溢洪道加固改造、发电输水系统进水口加固改造、道路改造、工程监测、管理区布置及环境美化处理、金属结构及电气等。两座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已经完工,水库恢复正常使用。
【诸暨赵家桔槔井灌工程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诸暨赵家桔槔井灌工程位于赵家镇的泉畈村,地处会稽山走马岗主峰下的黄檀溪冲积小盆地,赵家桔槔灌溉始于宋代,盛于明清,泉畈村的上畈是井灌群核心区。2015年10月,在法国蒙彼利埃召开的国际灌排委员会第六十六届国际执行理事会上,诸暨桔槔井灌工程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单。
水资源管理与水政执法
【编制完成《绍兴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年内,《绍兴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由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该规划正式成为绍兴市今后五年计划水利发展与改革、确定水利重大工程布局和建设项目安排的规划依据,也是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指导性文本。《规划》从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农田水利、水利管理等方面提出“强库、固堤、扩排、开源、提升、综治”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市水利计划投资约330亿元。
【完成水利部专项课题《绍兴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研究》】该课题由绍兴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并实施,通过文献资料收集、现场调研分析等方式,深入调查绍兴水系历史状况,重点研究水系综合治理的理念与措施,归纳整理研究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背景、理念、措施,总结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的经验与启示,提炼成“绍兴模式”,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为其他类似城市水系治理提供借鉴。
【制定《绍兴市曹娥江水环境治理考核管理办法》首开全市河流生态补偿机制先河】11月,《绍兴市曹娥江水环境治理考核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暂定每年1000万元作为生态补偿资金保护曹娥江。考核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护区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治理、环保设施建设等。
【全面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二五”考核目标】2015年全市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比2010年分别下降42.93%和 49.19%,位列全省前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7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5%,省控交界断面水质考核优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末各项控制目标。5月29至30日,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王晓辉司长带队的国家考核组对绍兴市进行现场考核,认为绍兴市保障措施扎实有力,成效明显,用水总量得到严格控制,用水效率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末各项控制目标。
【绍兴市本级(含柯桥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限制纳污控制红线试点通过验收】2015年8月21日省水利厅组织验收组对我市本级(含柯桥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限制纳污控制红线试点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专家指出绍兴是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同时因多年来坚持不懈实施清水工程,成效明显、基础扎实,也有很多特色和工作亮点,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希望绍兴市以此试点验收为起点,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环境,为全省推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借鉴与示范。
【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省级验收】12月10日至12月11日,省水利厅蒋屏副巡视员带队的专家组对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终期验收。经专家讨论和评估,一致认为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亮点颇多,“三个首创、三项服务” 的审批“绿色服务通道”温暖人心、年度取水许可年审的“四步棋”有条不紊、印染行业治污的“十法”稳步向前。一致同意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验收。
【水资源管理基础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绍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覆盖到各区、县(市)。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2020年前全市有4个区、县(市)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绍兴市区、诸暨市先后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015年全市有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5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2家省级节水型灌区、8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和59家县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成功。
【涉水“三改一拆”行动和 “无涉水违建县”创建活动开展】年内,强势推进涉水“三改一拆”,积极开展“无涉水违建县”创建,成效显著。市、县两级水利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开展一系列联合拆违行动,全市累计拆除各类涉水违建30.7万平方米。
水利荣誉
【绍兴喜获“大禹鼎”】我市获得2015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并被授予大禹鼎,柯桥区、诸暨市获得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并被授予大禹鼎。
【市水利局再获全省市县水利工作综合考核优秀】2015年市水利局再次获得全省水利工作综合考核优秀,诸暨市、上虞区、嵊州市水利部门也被评为优秀县级水利部门。
【部分县市区水利(电)局及个人获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浙水人〔2016〕16号文件通报表彰了我市柯桥区水利水电局、诸暨市水利局为先进集体,市水利局、上虞区水利局、嵊州市水利水电局、新昌县水利水电局的多名干部为先进个人。
【市水政支队、水文站获多项比赛奖项】水政支队被评为省优秀水政监察队伍,并获得全省水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水文站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了水文预报质量一等奖、水文情报预报质量二等奖,全省大中型水库水文资料质量一等奖、大区水文资料质量三等奖等多个奖项。
【市防汛办被省防指评为全省设区市综合优秀防指办】2015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下发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给予温州等市、县(市、区)防指办表扬的通报》,绍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综合优秀防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