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安娜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掌握《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9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督查组先后赴诸暨市、越城区、柯桥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督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徐挺富参加。
调研督查组在实地踏看水资源整治现场的同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交流。
座谈会上,调研督查组在肯定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情况后指出,贯彻执行好《条例》,对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有着重要意义。
调研督查组强调,《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作,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扩大知晓率;巩固深化治水成果,加强源头管理,提升科学治水能力,避免水环境问题反弹;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机制,推进治水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要以《条例》为法律依据,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加大治水管水护水力度,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