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工程的管理;承担市本级所辖海塘工程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海塘及沿塘水闸工程开展目标管理、注册登记、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改扩建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协同查处水土保持、涉塘和占用水库水域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