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管理;渔船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环境监测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渔船安全执法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殖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市本级水行政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以市水利局名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开展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体系建设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协同做好水法规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