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省质监中心在新昌召开《浙江省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编制调研会。新昌县水电局、我市部分县级质监机构、水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编制单位介绍了该规程的适用范围、验收种类、验收的组织和程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工作内容、验收成果性文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等。与会人员对目前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现状、如何简化小型水利工程验收程序等的建议等。
编制单位表示将尽快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尽早完成该规程的编制,为我省的小型水利工程验收规范化、科学化创造条件。
来源:市水利质监站